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1年第7号),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2个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塑料制品》《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洗涤用品》等2个第二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公告》同时废止了认监委公告2020年第6号公布的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获批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此次公布的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建材类产品为主,主要包括人造板和人造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家具、绝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陶瓷砖、木塑制品等。 其中,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水密封材料”适用于各类防水与密封材料的绿色产品认证,包括沥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胶。 认证模式 认证的基本流程包括: 1) 认证申请 2) 初始检查 3) 产品抽样检验 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 获证后监督 注: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认证单位划分 认证单位划分的产品分类为沥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胶4类。其中,沥青基防水卷材又分为有胎改性类、无胎改性类和玻纤胎沥青瓦;高分子防水卷材分为橡塑类和塑料类;防水涂料分为水性防水涂料和高固含量型防水涂料;密封胶分为硅酮类、硅烷封端聚醚类、聚氨酯类、聚硫类、丙烯酸类和丁基类。 一个认证单元的现场检查基础人日数 当生产企业已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能源管理体系(适用于防水卷材)认证时,每通过一项管理体系认证,应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减少2个人日。 附件下载请点击:http://www.cnca.gov.cn/zw/gg/gg2021/202106/t20210604_651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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