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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原木加工及干燥要求
1、原木应小头进锯,锯解板材厚度公差为+1MM~-0.5MM;
2、排板隔条厚度要求均匀,容许厚度误差为1MM;两端隔条距板端100MM;
3、隔条在材堆中放置间隔合理,上下保持垂直,垂直度公差 5MM;
4、木材干燥应无内裂,无明显端裂、无过度弯曲、翘曲,含水率均匀;
5、木材出窑含水率为6-8%。
二、配料加工要求
1、实木面框拼接料宽度≤80MM,长度超过1米的拉档和玻璃门框不允许使用独根材料;
2、拼板应无明显色差,无明显胶线;
3、刨光后无跳痕、无焦黑痕、无蓝斑、无横茬;平整光滑;
4、板材厚度公差+0.2MM,不得有大头小身;
5、有虫孔的木料不可使用;
6、面框配料加工厚度尺寸+0.5~+0.2MM;组框后需铣型边的面框料宽度尺寸放3MM加工余量,面框深度尺寸 +0.5~0.2MM;
7、人造板封边的配料厚度尺寸为人造板厚度尺寸 +0.6~0.2MM;
8、直边牙板厚度、宽度尺寸为+0.4MM,曲边牙板宽度放2MM加工余量,与脚耳相配的牙板宽度为+0.2MM;
9、需铣型、仿型、车型无方身的脚配料放3MM加工余量;
10、零件必须方、正、平、直;
11、显木纹油漆产品胶拼部件颜色必须相近,木纹必须对称;
12、显木纹油漆产品所有零件不许有明显木材缺陷,外表部件无腐朽、变色、死节、开裂、过大黑线等缺陷,内部零件可允许存在不影响外观的轻微缺陷,但必须修补合格后下发;
13、不显木纹油漆产品用材要求;
(1)不影响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木材缺陷可以使用,但死节直径不大于20MM,不存在贯通裂缝;
(2)雕刻、型边、企口等外表部位不应有死节、髓芯、开裂等缺陷;
14、平面中含有圆弧面线条的部件,圆弧面应凹进1MM,以免砂平圆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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