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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笼家具的雅称(鸟笼家具的雅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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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7 10: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鸟笼家具的雅称
画眉鸟 【题解】 此诗作于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时欧阳修被贬知滁州(今安徽省滁县)。诗题又作《郡斋闻百舌》,“郡斋”即知州官邸,“百舌”即画眉鸟别称。诗人托物言志,在咏物中寄情寓兴。 【原文】 百啭千声随意移, 山花红紫树高低。 始知锁向金笼听, 不及林间自在啼。【注释】
①随意移:自由自在地在树林里飞来飞去。
②树高低:树林中的高处或低处。
③金笼:镶金的鸟笼。 【解说】 作者来到树林里,看到画眉鸟在开满红红紫紫山花的枝头自由自在地飞翔,听到它们在高高低低的树梢上尽情愉快地唱歌,不由得感慨到 :如果把它们锁起来,即使是锁在金笼里,它们也不会唱出这样美妙的歌声了。因为自由是生活愉快的先决条件。鸟是这样,人不也是这 样吗? [今译] 这才知道把画眉鸟锁在金笼里听它啼叫,远不如让它在树林里自由地歌唱。 【赏析】  本篇借咏画眉以抒发自己的性灵,诗题一作《郡斋闻百舌》。画眉、百舌,都是声音婉转的鸣禽,诗人在《啼鸟》诗中也写过“南窗睡多春正美,百舌未晓催天明。黄鹂颜色已可爱,舌端哑咤如娇婴。”可见他对“林间自在啼”多么欣赏,这儿以“锁向金笼”与之对比,更见出诗人挣脱羁绊、向往自由的心理。诗人本在朝为官,后因党争牵连,贬为知州知县,此两句大概有所寄托。 运用了对比手法:前两句(写自由自在,任意翔鸣的画眉)与后两句(写陷入囚笼,失去了自由的画眉)构成对比!
2. 鸟笼家具的雅称是什么
那就要看你养的什么鸟了,比如饲养金丝雀白色文鸟、灰文鸟、淡头文鸟、北朱雀、金山珍珠鸟、相思鸟、三道眉草鹀等小型的食谷鸟,它们的笼子就称芙蓉笼、玉鸟笼。百灵、凤头百灵、沙百灵与云雀等鸟类的笼子就称百灵笼。根据鸟的种类不同,笼子也会形态各异,为了适应这种鸟的生活习性。希望能帮到你!  
3. 鸟笼家具的雅称叫什么
答:嗨子戏,又作“咳子戏”、“嘿子戏”,因其演唱开头多以“嗨”、“咳”、 “嘿”字起腔而得名。
行头极其简单,一只篮子即可装下,故又名“花篮 戏”,又有“花鼓灯”、“地扑笼子”、“小歌班”、“灯扭子”等别称。主要流 行在豫南潢川、固始、商城等地。嗨子戏是在明清时代的俗曲“耍孩儿” (又名“娃娃”)的基础上形成的。旧时一般与民间歌舞结合,在元宵节 或举行民间花会时白天歌舞,夜晚唱嗨子戏。
其唱腔音乐结构以板式变 化体为主、曲牌为辅,演员多用真嗓,在部分高音区和甩腔中以假嗓相结 合,唱、帮(腔)、打(击乐)相配合,淳朴粗犷,具有浓郁的大别山民间艺 术色彩。
4. 鸟笼子是什么牌子
画眉鸟饲料yee牌子好。画眉温度一般维持在18-25℃之间。通常在夏季饲养这种鸟的时候,需要将其放在通风的地方,这样可以起到降温的作用,避免鸟儿中暑,同时还要勤洗澡,保持环境的卫生。
而在冬季,温度比较低,鸟儿容易受冻感冒,这就需要保暖了,将鸟笼放在室内温暖处即可。
5. 笼子的雅称
五德:据《韩诗外传》载:鸡有文、武、勇、仁、信五德,后遂以“五德”作鸡的别称,胡祖德《沪谚外编·明太祖逸事》:“太祖因指鸡卵为题,吟曰:一块无暇玉,中含混沌形,忽然成五德,叫落满天星。"
司晨:鸡能报晓,故称“司晨"。《庄子·齐物论》:“见卵而求时夜”,晋·郭象注:“见卵责司晨之功。”陶潜《述酒诗》:流泪抱中叹,傾耳听司晨。”
时夜:鸡又名“时夜”,时通“司”,鸡能报晓使人知道夜尽天明
钻篱菜:僧家对鸡称“钻篱菜”。素食者讳言鸡,以其常钻篱而称之,又称穿篱菜,或篱菜。
窗禽:传说晋人宋处宗曾买到一只鸡,用笼子养在窗口,鸡能作人语,与处宗整天谈论,还很有见解。处宗的言谈因此而大有长进。后因此称鸡为“窗禽”。
长鸣都尉:唐武宗为颖王时,邸园藩禽兽之可人者,以备十玩,绘十玩图,于今传播,“九皋处士,鹤;玄素先生,白鹇;长鸣都尉,鸡。”后遂以“长鸣都尉”为鸡的别称。
酉禽、酉日将军:出自生肖文化。较早记载十二属相名单的古代典籍,东晋葛洪《抱朴子·登涉》常被提及。如“山中寅日,有自称虞吏者,虎也……卯日称丈人者。兔也……辰日称雨师者,龙也”;讲到酉,“酉日称将军者,老鸡也;称捕贼者,雉也”。
烛夜:晋代《古今注》:“鸡,一名烛夜。”着此“烛”字,称赞鸡守时,夸它如不眠的烛火一样,燃尽夜黑。
戴冠郎:语出旧提宋·朱胜非撰《绀珠集·异闻集》卷十载“戴冠郎”一条,注曰:“鸡”。南宋·孙奕 《履斋示儿编·杂记·人物异名》:“鸡曰戴冠郎。”
兑禽:古代指鸡。 北齐 刘昼 《新论·类感》:“太白晖芒,鸡必夜鸣;火精光盛,马必晨惊;鸡为兑禽,金为兵精。”
除此之外,鸡还有翰音、朱公、祝祝、羹本、金禽、巽羽、知时畜、会稽公等别称,可谓琳琅满目。诸多异名,反映的却是中国人丰富的鸡文化,以及我国古代鸡文化丰厚的积淀。
6. 各种各样的鸟笼
你有没有发现,家总是越来越拥挤,日子总是越过越琐碎。
在偶然获得一件东西时,我们总是习惯用加法思维继续添加一些与之相关,但并不需要的东西,于是家里的面积被这些东西不断挤压,最终不得不来一波彻底的断舍离才能将家解放出来。
其实,这就是“鸟笼效应”,它的诞生起源于一名非常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
1907年,詹姆斯从哈佛大学退休,同时退休的还有他的好友物理学家卡尔森。一天,两人打赌。詹姆斯说:“我一定会让你不久就养上一只鸟的。”卡尔森不以为然:“我不信!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养一只鸟。”
没过几天,恰逢卡尔森生日,詹姆斯送上了礼物——一只精致的鸟笼。卡尔森笑了:“我只当它是一件漂亮的工艺品。你就别费劲了。”从此以后,只要客人来访,看见书桌旁那只空荡荡的鸟笼,他们几乎都会无一例外地问:“教授,你养的鸟什么时候死了?”卡尔森只好一次次地向客人解释:“我从来就没有养过鸟。”然而,这种回答每每换来的却是客人困惑而有些不信任的目光。
无奈之下,卡尔森教授只好买了一只鸟,詹姆斯的“鸟笼效应”奏效了。
鸟笼效应:假如一个人买了一只空鸟笼放在家里,那么一段时间后,他一般会为了用这只笼子再买一只鸟回来养而不会把笼子丢掉,也就是这个人反而被笼子给异化掉了,成为笼子的俘虏。
在中国历史上,其实也有这么一个类似“鸟笼效应”的故事,它叫见微知著:
殷纣王帝辛年轻时也是一名明君,但有一次,纣王让人给自己做了一双象牙筷子,他的大臣太师箕子就感到非常可怕和担心。他认为:用象牙筷子吃饭就一定不肯用陶土粗制碗具,必将用犀牛角或玉作成杯盘;餐具改变了,食品也会随之改变,进一步升级到山珍海味,珍禽异兽将成盘中之物;食物改变了,将不满足穿着,麻布为衣将不再流行,朝中之人进而会穿绫着缎;穿着改了,下一步将造豪华的车子,建高阔殿宇楼台,追求享乐。如此下去将一发不可收拾,腐败之风会很快盛行起来。
后来果不其然如箕子所料,殷纣王统治后期,设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由此达到昏庸残暴的顶峰。
从“鸟笼效应”里,我们能受到很多启发,首先就是惯性思维。
看到鸟笼就联想到鸟,看到烟灰缸就自然认为这个人会抽烟,……我们常常受困于惯性思维,按照固有的模式和套路去思考问题,形成盲点而看不到其他的可能性。往好处想,这叫“熟能生巧”,但更多时候只是“想当然”。
这样的思想桎梏,在生活中太多太多了。用英语翻译“中国银行”,就情不自禁念成“China Bank”,所以你总是学不好英语;买了10号零点三十分的火车票,结果10号晚上去时火车已经开走了……
回顾一下我们在生活中所做的选择和决定,有多少是被惯性思维所影响的呢?
其次是他人的不解,会给你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
比如双十一这么便宜你为什么不买?三十岁了你怎么还没有结婚?别人异样的眼光无形中透露出一些不好的讯息:双十一不买东西是傻,三十岁了还不结婚是没人要。
即使最初的你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也很在别人的眼光下坚持下来,最终怀疑自己是否正确,从而陷入别人给你设置的鸟笼中。
最后是加法思维和减法思维的选择。
有一部电影叫《遗愿清单》,影片讲述两个患了癌症晚期的病人,面对生命的最后时刻,在余下的日子里度过丰盛和欢乐的人生故事。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可能是最后一件,做一件少一件。所以他们更加珍惜当下、也会更加谨慎。
这就是一种减法思维, “一个人放下的越多,越富有。”
有时失去比拥有更踏实,但放下比拿起更沉重。
我们总是想着填满那个“鸟笼”,本质上是想要填满内心的欲望,鸟笼效应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我们的贪婪。
因为贪婪,所以舍不得丢弃精致的鸟笼,因为偶然得到或赠送的东西有价值,即使我们当下不需要,也总想着将来需要,所以为它添置了更多我们本不需要的附属品。
消费主义之所以盛行,正是因为商家掌握了人性中的贪婪,设置了各种各样的“鸟笼”:第二件半价;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房子是租来的,生活不是;一克拉以上的钻石才是爱情……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鸟笼效应”也不例外,明白了“鸟笼效应”的内涵后,我们要做的就是利用好“鸟笼效应”,给我们带来新的改变。
避免被别人的“鸟笼”限制
尤其是商家设置的“鸟笼”,防止掉入商家的圈套。在购买东西前,想清楚自己是否真的需要,明确这一点之后,无论商家给你设置的是金鸟笼还是银鸟笼,你都能从容不迫地识破,不会仅仅因为便宜而买回一堆用不着的东西了。
2.学会利用“鸟笼”的正面效应
读书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好习惯,很多人明白却很难坚持。有研究表明,敞开的书比合上的书更容易让人产生阅读欲望,这其实就是利用了“鸟笼效应”,所以不妨将那些书籍常常敞开放在离自己近的位置,总有一天你会想到拿起来看看。
当你慢慢越读越多,就会自然养成阅读的习惯,不再依赖“鸟笼效应”了。
3.给别人设置一个“鸟笼”
人们总会因为别人对自己好的评价而不断向那个方向去靠,以达到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预期。
比如当你的老公心血来潮做了一顿晚餐,作为妻子不妨多夸夸他做得好吃,或许你会发现你的老公下厨的次数越来越多,因为他情不自禁地去靠近和符合他在你心目中“大厨”的形象。
“鸟笼效应”在生活中无处不见,我们不需要过于恐惧和刻意去避开它,而是想办法让它发挥出正面的作用。当你不自觉地在自己的心里先挂上一只“鸟笼”,再不由自主地往里填满什么东西时,那不妨往里装进好的兴趣、好的习惯、好的生活方式,最后养出一只漂亮的小鸟。
7. 鸟笼的其他称呼
黄腹山雀,俗称点儿,花红子(石家庄地区普遍称谓),花贝子……与这种独特的小鸟结缘,应该还在刚刚记事的孩童时代,一位老者看我蹲在他鸟笼旁,目不转睛的欣赏他的鸟好久,不吵不闹,就送了我一只,记忆中,那便是一只黄腹山雀。但许多年过去了,终究也再未曾饲养过这种小雀……
前日,忙中偷闲,在回家路过花鸟市场之时,遇到有捕鸟人给鸟商交鸟,一笼小鸟,羽毛凌乱,也不知哪来的兴致与怜悯,被这笼撞做一团,四下飞扑的小鸟吸引住了。养靛颏的人,很少饲养杂鸟,但也许记忆中始终“潜伏”着那段抹不去的山雀情结,所以,终于,那日还是又选了一羽小雀回家,且兴致勃勃……
小鸟依旧如同记忆中灵动,亲人。取一虫置于指间,便来啄食。反复两三次,竟直接站在手上吃虫了,小爪子仅仅的抓握着我的手指,能感受到淡淡的体温,虫却被他顽皮的压握在它的小爪子与你的手指之间,细细品尝啄食,甚是精致可爱的景致……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带他回家的15分钟之内!
见过不少亲人的鸟,但如此“胆大妄为”亲人的顽皮雀鸟,却独为黄腹山雀了。不用盘,不费心,不矫情,就是与你亲密无间,呵呵,可爱吧……
朋友,如果你不想过度纠结于漫长的盘鸟周期,又能有一只超级可爱的玩伴,那就是黄腹山雀了,善待它,养好它,它唱一曲天籁给你,更是玩味无尽啊……
8. 什么的鸟笼
拆开的鸟笼,装好的鸟笼,拼接的鸟笼,购买的鸟笼,提起的鸟笼。
拆开,指拆散;分开。语出清 李渔 《比目鱼·回生》:“我看他不得,偏要拆开他来。”
例句1、清晨空气很清新,走在香樟树下,仰望香樟树,茂密的枝叶把天空封住了,整个树顶像一个到扣的绿色大锅。有老人把鸟笼挂在树枝上,小鸟清脆婉转的叫声,在清晨显得那么优美动听。
2、同时,鸟笼和鸟食罐的传承记录了遛鸟历史的传承脉络。
3、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4、了解如何减少在这个自由视频制作鸟笼的禽舍的墙壁。
9. 鸟笼的别称
    锦葵科、秋葵属一年生草本植物。根系发达,直根性,根深达1 m以上;主茎直立,高1~2.5m,粗5cm,赤绿色,圆柱形,基部节间较短,有侧枝,自着花节位起不发生侧枝;叶掌状5裂,互生,叶身有茸毛或刚毛,叶柄细长,中空;花大而黄,着生于叶腋;果为蒴果,先端细尖,略有弯曲,形似羊角,果长10~25cm,横径1.9~3.6cm,嫩果有绿色和紫红色2种,果面覆有细密白色绒毛,果成熟后木质化不可食;种子球形,绿豆大小,淡黑色,外皮粗,被细毛。喜温暖强光,耐热力强,不耐霜冻,种子发芽适温25~30℃,生长适温25~28℃;耐旱,耐湿,不耐涝;对土壤要求不严格。
    黄秋葵按果实外形可分为圆果种和棱角种;依果实长度又可分为长果种和短果种;依株形又分矮株和高株种。矮株种高1米左右,节间短,叶片小,缺刻少,着花节位低,早熟,分枝少,抗倒伏,易采收,宜密植。
10. 鸟笼的古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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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监狱
说起古代衙门里的监狱,人们可能会立即联想到“苏三起解”里的洪洞县监狱。这是现今保存最完整的古代监狱之一。洪洞县监狱设在县衙大堂口右角,主要是便于随时提审犯人。监门内有一照壁,通道只有一面,为了防止囚犯逃跑。一入监门,就有接连拐四个直角、五道门的甬道,接着是一条约一米多宽的“胡同”。“胡同”的两边是两排低矮的监房,关押一般的杂犯;“胡同”的南尽头,往东拐直角弯是内监所在,专门关押死刑重犯。内监是四合院形,东西南三面是普通式监房,北面有两幢无窗窑洞式监房,这是关押死刑待解女犯的女监,相传名妓苏三就曾在此关押。从洪洞县监狱,可了解到古代监狱建造和设置的大概情况。
监狱,古人称为“囹圄”,顾名思义,是专门囚禁犯人的地方。作为衙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中央司法机关设立的监狱外,地方各级衙门,尤其是州(包括府、郡)县衙门也都设有监狱。
汉代的监狱名目、种类繁多。据《汉书·刑法志》等记载,汉代全国共有二千余所监狱,仅京城长安就有监狱二十几种:有专门关押高级官员和皇室成员的若卢狱、左右都司空狱、居室狱等;有关押女性囚犯的掖庭狱;以及囚禁官署吏卒的上林狱、都船狱、内官狱等。此外,京城有京兆狱,长安县有长安狱,都属于京城的地方监狱。汉代著名的酷吏尹赏任长安县令时,曾在监狱里修造了名为“虎穴”的地牢,挖地数丈深,四面砌墙,用大石板盖在出口。他曾命长安县里的乡吏及邻里检举地方的恶霸无赖,然后将这些人统统抓起来,以百人为一批,依次关进虎穴中,用大石板盖住。几日后再打开,只见里面的人都死在一起,先后死了数百人。
自东汉以后,在形式上,基本上改变了监狱名目种类繁多的状况,实行地方州县各置监狱,京城洛阳只设廷尉狱及洛阳狱二所。这种监狱体制也为后世所继承。隋唐以大理寺为中央司法机关,设大理狱;明清以刑部为中央司法机关,改设刑部监狱,同时对监狱的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但事实上,监狱形式及管理混乱的状况却是普遍存在。例如,宋朝法律对监狱管理制度曾作了严格的规定,但各地方衙门却大多是我行我素。当时曾有“门留”和“寄收”的做法,这本是一种临时拘留的措施,但衙门官吏常常将那些无辜的证人及有关人员一概收禁,并借机向他们敲诈勒索,不满足这些官吏的要求便不予释放,以致于监狱里常常人满为患。还有一种名为“拘锁”的监禁措施,本来是一种短期监禁,但常常成为地方衙门任意残害犯人的手段。衙门官吏对那些被拘锁的人不给口粮,让他们活活饿死;或者擅自对犯人严刑拷打,将他们折磨至死。甚至有的地方豪强勾结衙门官吏,罗织罪名,拘锁无辜的平民,然后将他们弄死。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在所有类型的监狱名目中,后人最熟悉的,大概就是“班房”了。直到现在,人们还把“坐班房”作为进监狱的代称。其实,班房并不是监狱,它是衙门中三班衙役办事的地方。最初为了防止延误审判,州县衙门常将一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轻罪犯人以及干连佐证等投进班房候审,并派差役看管,以便随传随到。一旦关进班房,落在衙役手里,便成了衙役们凌虐、敲诈的对象也用衙役们的话说,到了他们手里,就得揭他一层皮。
班房里面,不管是证人还是“犯人”,都闹哄哄挤在一块,睡觉拉屎都在一起。当然,班房也有“等级”,有钱的人花五十吊钱,可以进有床铺的大间;再花三十吊去掉铁链;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三十吊。要吃鸦片也可以,开一回灯五吊钱,其余吃饭吃菜也都有价钱。反正只要有钱,要什么有什么;而没有钱的犯人,一旦进了班房,那就真如进了地狱一般,受尽虐待、折磨,暗无天日。
五花八门的狱具
小说《水浒传》中,青面兽杨志流落东京,在天汉州桥卖刀,被泼皮牛二凌逼,一怒之下,杀死了牛二,去开封府自首,被关进了死囚牢里。有一首词,专道这牢里的种种狱具:
推临狱内,拥入牢门。黄须节级,麻绳准备吊绷揪;黑面押牢,木匣安排牢锁镣。杀威棒,狱卒断时腰痛;撒子角,囚人见了心惊。休言死去见阎王,只此便如真地狱。。
这首词里的麻绳、木匣、锁、镣等等,都是监狱里用来限制囚犯行动自由的刑具,称为“狱具”,也叫“戒具”。根据文献记载及地下实物发掘,可以证实,早在商朝时就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狱具了。在甲骨卜辞中,有?、?等字。?像监狱,?为人形,?则是拷住囚犯双手的狱具,这种狱具称之为“?”。除了?以外,还有桎、梏。桎是戴在脚上的足械,梏是戴在颈部的狱具,类似于后来的枷。据说商纣王时,为了树立自己的威势,专门打造了几千个桎、梏,用来对付那些不愿顺从自己的诸侯。周文王就被桎梏囚于?里,关了整整七年。由于?、桎、梏都是木头制作的,所以后人把它们合称为“三木”,成为狱具的代称了。
自秦汉以后,法律上对各种狱具的规格与使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最常用的狱具主要有以下几种。
枷枷既是刑具,也是最常用的狱具。它的形状为方形,中有圆孔,两半合拢套在囚犯的头上,限制囚犯的行动自由,并根据囚犯罪情的轻重,规定枷的不同重量。死罪枷重二十五斤,流徒罪枷重二十斤,杖罪以下及刑讯时所用的枷重十五斤。所有的枷都用干木制做,并将大小尺寸及轻重斤两刻在枷上。除了一般的枷外,还有连枷与盘枷。连枷是将枷的长度延长,前后有两个孔,将两名囚犯一前一后枷在一起。盘枷则主要是押送囚犯时所用的。《水浒传》里在描写押解犯人时用的“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就是这种盘枷。
杻、镣这是束缚囚犯手足的狱具。杻又称子杻,俗称手铐、手靠,是一种长方形、中有两个圆孔,用来铐住囚犯双手的狱具。它常常与枷、镣等一起使用,主要用于那些死刑重犯,但仅限于男犯。女犯虽死罪也不用杻,这主要是考虑到女子饮食便溺不便托付他人的缘故。镣又称脚镣,它的形状是两个铁制的环,分别戴在囚犯的双脚上,中间用铁链相连,以限制囚犯的行走自由。
锁这是套在囚犯颈部,用来限制囚犯行动自由的狱具,又称鏁、铁索,也叫琅铛。俗话说,“锒铛入狱”,可见这也是一种常用的狱具,尤其是差役抓人时,常常是“一抖铁索,往脖子上一套,拉了就走”,主要作用是防止犯人逃跑。它可以同枷等狱具一同使用,主要用于重罪犯人;单独使用时,则主要用于轻罪犯人。
匣床这是宋朝以后出现的一种狱具。最初它仅仅是一种与枷一起使用、防止囚犯逃跑的足械,称为“匣”。在《水浒传》里,武松被张都监诬陷下狱,狱卒将他一双脚昼夜匣着,不容宽松些。到了元朝,又将它发展成了床的形状,称为匣床,也叫囚床。囚犯躺在匣床上,头上有揪头环,颈部有夹项锁,胸前有拦胸铁索,腹部有压腹木梁,两手有双环铁扭,两胫有短索铁镣,两脚闸在匣栏上,另用一块号天板,上面钉满三寸长的钉子,密如刺猾,利如狼牙,盖在囚犯身上。匣床的四周是木栏,形状像鸟笼。囚犯全身都被固定在匣床上,四体如僵,手足不得屈伸,肩背不得辗转。囚犯被关在匣床里,不用说是蚊叮虫咬,就是毒蝎蜇身、大蛇缠头、饿鼠啮足,也丝毫不能动弹,如同活死人一般。明朝时,一个叫阿里·阿克巴尔的外国人在他所写的《中国纪行》一书中,记录下了刑部监狱里犯人上匣床时的惨状:犯人被绑在木板上,他们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用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一百码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他们哭嚎着。。。。。。
催命的狱卒
从国家行政体制上来说,除了监狱的主管官员大小还算是个“宫”外,其余的狱卒牢子等都是被视为最低下、最卑贱的“贱役”。然而,正是由于这些“贱役”管理着狱中囚犯的一举一动,囚犯的命运可以说是直接操纵在他们手上。如果把监狱比作地狱,那他们就是名副其实的“催命判官”。
西汉初年,有一位叱咤风云的英雄,他的名字叫周勃。周勃不仅在汉王朝建立的过程中浴血疆场,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在刘邦死后,吕氏家族图谋篡夺刘氏江山的紧要关头,他力挽狂澜,调动军队平定了叛乱,迎立了汉文帝。周勃也因功勋卓著,先后被任命为太尉、丞相,并封为绛侯,食邑万户,长子周胜之还娶了文帝女儿为妻,可以说是位极人臣了。然而,后来因有人告他谋反,被交廷尉审讯,关进了长安监狱。入狱后,周勃惊恐之下,竟然不知所措。而监狱里的狱卒并没有因为他身为诸侯而予以优待,相反,像对待一般的囚犯一样,对他百般凌辱、虐待。周勃无奈,只得以千金向狱吏行贿。狱吏得了钱,立即改变了态度,而且还教周勃让儿媳妇去向文帝说情。本来汉文帝对周勃谋反一事就没有什么切实的证据,只不过想挫挫这班老臣的威势,现在见女儿来说情,自己的母亲薄太后也说周勃不可能谋反,便落得顺水推舟,不但释放了周勃,还恢复了他的爵位封号。周勃出狱后,感叹地说:我曾经统帅百万大军,自以为尊贵无比,位极人臣,哪里知道一个小小的狱吏竟然也如此尊贵!
周勃的话,虽然夹了点牢骚,但说的却是实情。不论你官多大,位多尊,只要进了监狱,那就是狱吏牢子们的鱼肉,命运操纵在他们的手里,任其摆布了。关于这一点,西汉时的韩安国与狱吏曾有过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这就是人们所熟悉的“死灰复燃”的典故。韩安国原是梁孝主的侍从官,因犯罪入狱,遭到了狱吏的百般凌辱。韩安国对他说,你难道就不怕死灰复燃吗?狱吏回答说,燃起来就用小便浇灭它。在这里,韩安国用“死灰复燃”警告狱吏自己仍有可能有重新得势的一天,要狱吏不要过分虐待自己,把事情做绝;而狱吏用小便浇灭复燃的死灰,向韩安国说明只要在他们这班狱吏手里,就得由他们摆布,不会让你有死灰复燃的机会。有意思的是,韩安国后来果然“死灰复燃”了,不但被释放出狱,而且还被任命为主官梁国行政事务的内史。韩安国找来那个曾经虐待他的狱吏,可不仅没有处罚他,反而对他大加赞赏,予以重用。
由于古代监狱奉行的是侮辱摧残犯人的威吓主义,所以,尽管封建法律在形式上对狱吏凌辱、虐待犯人的行为严厉禁止,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往往是一纸空文。《水浒传》里的一个管监狱的差役就公开宣称,“你(指囚犯)这把贱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身碎骨。”好一副“判官爷”的口气!
狱卒凌虐囚犯,主要目的无非向囚犯敲诈勒索。五代时有一个名叫申贵的眉州刺史,他曾公开指着监狱的大门说,这是我家的钱穴。宋代的监狱官吏也公开受贿索贿,以狱为市。如果囚犯不给钱,就让他们睡在潮湿的地方,还不给他们饭吃。遇到那些没有钱的囚犯,干脆把他们像猪狗一样对待。囚犯生病后不医治,也不报告,直到病重甚至死后才报告上司。在《大明律·慎刑说》里,也披露了明朝监狱里狱吏们横行不法、凌虐囚犯、苛刻索贿的黑暗现实。狱卒向囚犯要索不遂的,甚至将囚犯凌虐致死。
囚犯要想免遭狱吏们的凌虐,只有“破财消灾”这一条路。周勃出将入相,尊贵无比,但在狱吏的凌逼面前,也只好乖乖送上黄金千两。狱吏们得不到钱时,可以把囚犯打入地狱;一旦得到钱,马上就换一副面孔。在这一方面,《水浒传》里沧州牢城里的差拔,可算得上是一个典型。林冲发配到沧州牢城后,差拔不见他把钱交出来,便破口大骂,什么“贼配军,满脸都是饿纹,一世也不发迹,打不死、拷不杀的顽囚”等等,直把林冲骂得一佛出世;等林冲送上银两之后,却马上变了口气,恭维林冲是“好男子,久后必然发迹”,“必不是等闲之人,久后必做大宫”。林冲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也算有点身份和名气,但不拿出钱行贿,照样受到狱吏的痛骂;那些无财无势的平民百姓,落在他们手里,其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乐不思家的狱霸
如前所说,监狱里的狱吏是“催命判官”,而监狱里的狱霸则是牛头马面的小鬼。狱霸虽然本身也是囚犯,但他们在监狱里关押的年月长久,熟悉狱中情况,以他们的“资格”,自然而然成了犯人们的“首领”;加上他们和狱吏、牢子熟识,关系密切,同时又和犯人居住一起,狱吏也利用他们来管理囚犯。因此,他们虽身为囚犯,却有着一般囚犯所没有的特权、自由和“威望”,俨然是狱中的霸主。新来的囚犯,除了要向狱吏行贿外,同样也必须“孝敬”这些狱霸,听从他们的指令。狱霸们利用他们与狱吏的特殊关系,相互勾结,凌虐、欺压囚犯,肆意横行不法。
囚犯进了监房,如果没有孝敬狱霸,便会受到一顿“下马威”。小说《活地狱》里,财主黄员外的管家黄升和佃户王小三因为一件普通的官司,被差役们诱骗进了班房。因为他们并没有带钱,加上不懂这里头的规矩,招来同班房犯人们的毒打,两人被打得遍体鳞伤。但那些犯人还不解气,不让他们睡觉,罚他们站在地中。王小三困倦极了,不小心倒在了一个犯人腿上,结果又招来一顿痛打,打得他如杀猪一般的叫。如此这般犯人还觉不够,又将王小三的一只手的大拇指和一只脚的大脚趾用绳子拴住,高高吊起,在底下用拳乱打;还有人点燃一根蜡烛,在那里烧他肉。而看管班房的差役闻讯走来,竟然对他们说:既然没有钱,这个苦是要吃的了。这种对无钱犯人的凌虐,往往一直要等有了新的犯人进来,才会减轻。
狱霸能够横行不法,主要还是靠狱吏的撑腰。所以他们有什么好处,总不会忘记送上一份;而狱吏得了狱霸的好处,自然也就处处维护狱霸。因此,相互之间狼狈为奸。清朝的张集馨在自撰的年谱中,就记载了资州牢里一人名叫周鸣同的狱霸的劣迹。
周鸣同因推跌父亲致死,被判永远监禁。周鸣同在狱年月一久,被派为牢头。他在监狱里开设了当铺,对犯人重利盘剥。囚犯入监,都要向他孝敬钱物,否则就要受到种种凌虐甚至非刑拷打。主管监狱的吏目姜淳因得到他的好处,对他的不法行为不仅不闻不问,反而百般袒护、纵容。他可以自行出入监狱而不受限制。新来的人犯入监,他便带同其他缓决犯人将此人吊在柱子上,将水桶盛满水挂在背上,用竹签进行拷打逼赃,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不停止拷打,还让犯人用嘴吹他们的尿壶。开始他们只是吊拷牢里的犯人,后来路过寄监的犯人也要吊拷逼赃,再后来干脆连押解犯人寄监的差役也被他们吊打逼赃。每次所得的钱,自然有吏目姜淳的一份。姜淳前后共分得银四百余两,他的家人也分得八十余两。姜淳得了钱,更放手让周鸣同胡作非为。周鸣同也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对入狱的女犯进行强奸。姜淳得知后,觉得他太胆大妄为,但周鸣同马上送上二百两银子,将此事遮掩过去。后来有一次井研县的差役押解犯人进省,路过资州,也遭到周鸣同等人的吊打逼赃,备受凌虐。差役一怒之下,去资州衙门喊冤告状。知州舒翼问知情由后,将周鸣同提到州衙内责罚,并下令将他在监狱内枷号,结果周鸣同竟然纠集同监犯人鸣锣击鼓,并放火焚烧监狱,幸而被及时扑灭。知州舒翼得知后,生怕事情闹大,不敢再深究,还释放了周鸣同。但井研县的差役不服气,又到省里控告。省里派员调查,并将周鸣同等人提省审讯。结果周鸣同等被判秋后处死,吏目姜淳也被处绞刑。
周鸣同恶贯满盈,最终伏法,实属咎由自取,但那些横行不法而逍遥法外的狱霸,更不知有多少。甚至有些狱霸乐此不疲,宁愿永远在狱中做囚犯。在清代大文豪方苞的《狱中杂记》一文中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狱霸,他因杀人罪被关进监狱,与狱卒、胥吏相互勾结,欺凌犯人,每年所得竟也有好几百两银子。后来遇到大赦,被释放回家,在家里呆了几个月,闲得无聊,无所事事,正好乡里有人犯了杀人罪,他自愿去替他顶罪,因为根据法律,只要不是故意杀人,不会判处死刑,最重不过永远监禁狱中,这也正是他所希望的。就这样,他又回到监狱里过起了当狱霸的日子。过了两年,又逢大赦,他照例被减刑发遣边疆,可他不愿离开,再三请求留在监狱里,但没有被允许。他怅然离开监狱,伤感地叹息道:“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到这里来了。”
无独有偶,在《清稗类钞》中也记载了这样一个以狱为生的狱霸。此人姓张,于同治年间因为杀人入狱,在狱中监禁了近十年。每年靠盘剥欺诈同监犯人所得,达千两白银,他把这笔钱交给家里的妻子去放高利贷。光绪元年(1875)遇大赦出狱,回家一查帐,靠高利贷赢利好几千两银子。高兴之余,又后悔被赦出狱,因为其他营生都没有做囚犯赢利丰厚。他在家呆了一年多,无所事事,整天郁郁不乐。正好村里有人斗殴杀人,他听说后,反过来向胥吏行贿,主动要求顶替入狱。入狱后,收入更丰,引起其他一些狱霸的忌恨。他们也想学他的样子,但资历、声望以及势力都不如他,因此想将他排挤出狱。光绪十六年(1890),皇帝大婚,慈禧太后归政,又大赦天下。那些狱霸便用重金向狱吏行贿,请求将他释放出狱,递解回籍,以免后患。就这样,他被强行驱逐出了监狱,带着妻子和万两银子回乡。离开监狱的时候,也说了同样的一句话:“难道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回这里来了吗?”
屈辱的女囚
在《聊斋志异·》里,有一篇“伍秋月”,其中说到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皂役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手动脚,百般调戏、侮辱。其中一个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但说的却是阳间牢狱里的实情。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一个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开说: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因此,历代法律对妇女收监监禁,都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汉代法律规定,妇女非本人犯法,而因连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监禁;需要拘讯的,也只能在她的住所内讯问。明朝的《大明律》“妇人犯罪”条中也规定:妇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监收禁外,其余犯罪一律交丈夫或亲属收管,听候传唤,不得入狱监禁。清朝法律也有大致相同的条文。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女犯收监后遭受虐待、凌辱。但是,女犯一旦被关进监狱,就很难逃脱这种厄运了。
清代对女犯,一般都交由衙门里的官媒婆看管。凡是初到的女犯,总是先饿上两天,再捱上几顿打,晚上也不准睡。如果不服的,便会被吊起来。至于做贼的女犯,更是与众不同,白天拴在床腿上,让她看马桶,闻臭气;等到了晚上,还要将她捆在一扇板门上,要动不能动,搁在一间空屋子里,直到天明才放出来。当然,这些都还是轻的;一旦女犯被衙门里的书办、衙役们看上,那时除一死,竟没法保得清白。
明清法律都明文规定:奸淫女犯的,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强奸者要处绞刑。但事实上,这往往是一纸空文。那些书办、衙役干脆把官媒婆处当作是免费的妓院,遇到标致一点的女犯,更是个个都要前来领教,张三才去,李四又来,甚至昼夜不绝,或者干脆弄到外面去恣意取乐。而那些被关押的女犯,不是犯死罪,就是犯的奸罪,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不得不从。所以女犯失身破节,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但其中也有少数真正节烈不肯失身的,触怒了衙役官媒婆,便往往招来残酷的毒打和凌虐。
小说《活地狱》里,有一个女犯,因为不愿顺从,被官媒婆先是伸手三四个巴掌,打得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然后又叫人从梁上放下一根又长又粗的麻绳,把这女犯揿倒在地,将她的手脚如同捆猪一般捆住,再把大麻绳一头穿在她的手脚之中,穿好之后,打了一个死结,再将麻绳另一头用力拉,霎时间便把这女犯高高吊起。女犯被这一吊,早已是头昏眼花。嘴里不住的哼哼乱叫。官媒婆则拿起竹片,不由分说,把那女犯无上无下,足足打了几百下还不住手,打得女犯乱哭乱叫,浑身一条一条的血迹。官媒婆一边打还一边骂:既然想树贞节牌坊,就应该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节!这就是他们凌虐、奸淫女犯的最“充足”的理由。在他们看来,女犯一进了监房,什么人格、尊严以及贞操等等,统统都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任凭他们摆布、玩弄、奸淫。这一切,都是女囚所“应得”的待遇,是女囚们的“命”!
人死如蚁
囚犯一旦被关进了监狱,不仅会遭受种种非人的凌辱、虐待,而且生命也得不到保障。囚犯被酷刑、虐待折磨致死的事,在古代监狱里早已是司空见惯。不但如此,典狱官吏因种种原因,非法公开或秘密地处死狱囚,也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虽然封建法律对虐待、处死囚犯的行为严厉禁止,连司法最为黑暗的五代时期的法律也明文规定,凡典狱官吏滥用刑讯等导致囚犯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往往只是一纸空文。
非法处死狱囚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在政治斗争中打击和铲除政敌。例如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为了除掉那些反对他的官员,捏造罪名将他们逮入镇抚司衙门监狱,滥施酷刑逼供,然后将他们非刑处死。有的是酷吏任情滥杀。例如唐武则天当政时,每当有宽宥囚犯的诏书颁布时,酷吏来俊臣等总是先派狱卒将狱中的重囚全部杀死,然后再宣读诏书。宋朝的狱官筮土因为监狱小而囚犯多,狱中人满为患,竟然命狱卒将狱中关押的徒流罪犯百余人全部杀死,然后以病亡报告上司。有的则是仇家收买狱吏设计害死囚犯。例如在《水浒传》里,恶霸毛太公父子为了夺取猎户解珍、解宝猎得的老虎,勾结官府,以“白昼抢劫”的罪名将他们投入大牢。毛太公父子还不罢休,吩咐州衙的孔目将二人结果掉,斩草除根,以免后患。还有的则是典狱官吏向囚犯索要财物不遂而挟私报复,将囚犯或是凌虐致死,或是暗中玩弄手脚害死。对此,连明太祖朱元璋在《大浩续编》中也不得不承认:在监狱中那许多“无罪而死”的犯人,或是因典狱官吏索财不与而被非法杀死,或是因典狱官吏受他人钱财,代人报仇而将他们非法处死。因此,狱中犯人的生命事实上得不到任何保障。至于囚犯被杀死后,典狱官吏又往往以“病亡”为由报告上司,上司很少会来查究死者的真正死因。这样一来,那些被非法秘密处死的囚犯,到了九泉之下,也难雪沉冤了。
典狱官吏非法杀囚的手段也有多种多样。在《水浒传》里,武松被押解到孟州牢城后,同牢的囚犯要他提防狱吏的暗害,并给他讲述了狱吏弄死囚犯的种种手段:一种方法叫做“盆吊”,这是到晚上先给囚犯吃两碗干黄仓米饭,和些臭鲞鱼,然后趁饱带到土牢里,用绳索捆翻,再用席子卷起来,塞住七窍,把人颠倒过来竖在壁边,不消半个更次,便结果了性命。另一种方法叫“土布袋”,这是将囚犯捆住后,用一个布袋,装满黄沙,压在囚犯的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结果了性命。这虽然是小说里的描写,但却是现实的真实反映。如“土布袋”这种方法,就是明朝镇抚司衙门中常用的杀囚方法。它是用重物压在囚犯头上,将囚犯压死。死者的鼻子被压平,面目也不可辨认。除此之外,还有种种骇人听闻的非法杀囚的手段。尤其是太监魏忠贤专权时,镇抚司衙门狱中随意处死犯人,更是家常便饭。有的是将人活活拉死;有的是用铁钉将人钉死;还有的是用滚烫的开水浇在犯人身上,顷刻间皮肤卷烂,赤肉满身,婉转两日而死,有的死后骨肉断烂,竟不知是怎样弄死的。
在监狱里,还有一种较为常用的“杀囚”手段:它与一般的杀囚不同,狱吏并不亲自动手,而是设计用种种手段逼使犯人忍受不了而自杀。西汉时的名将周亚夫,其功名、地位与他的父亲周勃相似,但也遭到与周勃同样的命运。周亚夫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因功官拜太尉、丞相,显赫无比。后来却因购买陪葬用的兵器,被人告发他谋反,被逮下狱。在审讯时,周亚夫申辩说,这些兵器都是葬器,可审讯他的廷尉(最高法院的长官)却硬说他即使不在“地上”(生前)造反,也要在“地下”(死后)造反,并且还授意狱吏对他百般凌辱。周亚夫忍受不了无理陷害和虐待,愤然绝食抗议,结果五天之后,呕血而死。
古代监狱中的狱吏之所以敢于违反法律,杀害狱囚,主要原因是封建帝王的默许和纵容。如周亚夫被逼死,背后真正的凶手是因周亚夫之力而保住江山的汉景帝刘启。他想除掉周亚夫这样的功臣却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也不敢公开处死他,只好采取这种卑鄙手段。宋朝民族英雄岳飞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在狱中被处死,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另一种情形则完全是出于封建君王的任情滥杀。如北齐文宣帝高洋,常常随意杀死囚犯,故监狱中经常备有一批犯人,随时供他杀戮,被称为“供御囚”!上行下效,衙门监狱里非法杀囚也就有了“合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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