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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式家具包括硬木家具、大漆家具和大量的民间紫木家具,作为我国历史上一个时代的实用器物,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我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高峰。从世界范围看,我国明式家具也达到了那个时代家具制作的最高水平。
明式家具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概括地说是:功能合理,结构科学,工艺先进,构造精绝,品类齐备,造型优美。本文仅就明式家具的功能合理、造型优美两方面,谈些粗浅的看法,就正于专家学者。
一 、功能合理
一件家具的制造,首先要满足人们生活中某种使用要求,适应使用要求确定结构,在此基础上考虑尽量完美的造型式样。使用功能是每一件家具设计制作的基本控制因素。当然一件成熟的家具,可能由于高超的设计和精到的制作,功能和形式达到完美的谐和,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被当作一件工艺品或文物而收藏,而鉴赏。但是最完美的家具毕竟首先是生活实用器物而不是纯工艺品,也就是说功能实用性是一切家具的基本属性,当然也应当是明式家具的基本属性。因此今天研究它们的时候,也应当以此作为评价其优劣的基本尺度。否则,离开了这一尺度,把它们作为单纯的艺术品进行品评,可能流于空泛而令人不得要领。
(一)注重人体尺度
明式家具品类齐全,数量繁多,其中有粗细之分、文野之别。但是作为一个时代的家具来加以考察,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非常注意使用功能。通过对传世的大量实物的测量,可以看到,各种明式家具的尺寸,用今天的设计眼光来看,不少也是很科学的。一些关键部位的尺寸,是根据人体尺度,经过认真推敲,仔细确定的。当人们使用这些家具时,能感到舒适、惬意。明式家具的这一突出成就,是我国家具设计制作上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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