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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椅使用规范(办公桌椅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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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5 14: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办公桌椅管理制度细则
新会计制度规定:作为固定资产合算的资产特征为,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两个条件,没有对金额做规定,所以是入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由企业自已来根据实际情况按这两个特征入账。
入低值易耗品有个摊销的问题,也就是不是全部计入当期费用,而入费用是直接记入当期费用的。
2. 一般办公人员办公桌的标准
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司局级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45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1500元,书柜1人2组不能超过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30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800元,书柜1人1组不能超过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另外,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另外,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是不是就可以马上更换了?
有人也有疑问,最低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如果没有达到使用年限坏了怎么办?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坏了怎么办?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达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马上更换了?根据规定,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同时,这个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其他中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依照本标准执行。
  
3. 领导干部办公桌椅管理办法
桌椅折旧是5年
办公桌椅通常不列为设备(也就是财务帐).故在财税中不摊提之部份.通常是在管理帐上才会有.但也不列折旧.通常只有损坏报废.至於电脑部份就不同.要依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规定.列资产之金额为多少?但若贵公司有内稽内控制度.则此部份通常涉及总务和资讯单位.必需要有两单位共识.若列财务帐则依税法做摊提.但通常电脑设备采购金额都不足规定.故千万不要将非财管之物品纳管其中.增加管理困扰
4. 办公桌椅执行标准
办公桌椅、沙发、书柜等,最少使用15年;文件柜、保密柜、会议桌等,最少使用20年;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价格每台上限分别为5000元和6000元……12月1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重庆将施行新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据介绍,即将执行的新标准在原来标准基础上,参照中直机关和部分省市、市场价格确定价格上限,对最低使用年限进行了调整和修订。比如,单位办公经常用的便携式计算机,新标准要求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5. 办公桌椅管理制度细则最新
公职人员办公设备、家具等配置标准,请对照检查,别超标!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早已执行新的标准。中央对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数量、价格、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标准更严更细!
最新的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新标准,地方也要参照执行。今后,采购或者配置办公设备可要注意了,千万别超标。
(1)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室设备:电脑最少要用6年,台式的价格上限5000元
通知要求,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
通知还对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的配置做了规定。明确,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复印机的价格上限为35,000元,并且规定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中央行政单位能不能配置好点的办公家具,标准是什么,什么该配什么不该配,这次的规定都很明确。
司局级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45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1500元,书柜1人2组不能超过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30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800元,书柜1人1组不能超过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另外,文件还明确提出,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3)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是不是就可以马上更换了?
最低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通知明确,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坏了怎么办?通知要求,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达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马上更换了?通知说,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同时,通知指出,这个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办公配置标准
根据文件要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另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其他中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依照本标准执行。
至于驻外机构的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则另行制定。
以后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配置标准是这样的:
6. 办公桌管理法
董事长作为企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一人独居办公室,为了便于室内布局往往会将办公桌置于房间正中间左右都不靠一墙,周边会布置沙发之类配套,以方便与下属会谈或接待来访者,这是管理者工作的需要。也是身份级别的彰显。
7. 办公桌规定
长:1200-1600mm,宽:500-650mm,高:700-800mm。
8. 办公桌管理标准
  高度--桌面最高不宜超过70厘米
  据专家介绍,无论是写字台、课桌的高度,还是电脑桌上键盘与鼠标的高度,都应与人在坐姿时的肘部等高或稍低。而显示器的上方也不应高于坐姿的眼睛水平视线,否则将造成视力下降。在日本,1971年以前的办公桌标准高度采用74厘米。由于屡发种种职业病,日本于1971 年全面修订了办公用具的标准,分别规定了70厘米与67厘米为男用与女用办公桌的标准高度,从而大大减少了疲劳的产生。在英国,目前推荐桌面高度也仅为71厘米。而在我国,电脑桌、写字台、课桌的高度一般均较高。

  有关专家建议生产商降低电脑桌的高度,最好能在电脑桌上设计一个折叠式的支肘板。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可以要求定做尺寸稍低的电脑桌。

  角度--眼睛与屏幕呈俯角15度为佳
  有研究指出,每人每个月在电脑前工作超过25个小时,便可能出现“电脑视力并发症” 的症状:眼睛疲劳及发红、假性色盲、散光及近视、注意力不集中等。这些都是长期使用电脑可能引发的眼睛问题。因此专家建议,眼睛与电脑屏幕的距离依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以50—100公分为最佳范围。屏幕应旋转在眼睛的俯角15度为好;光源则应置于上方。以避免反射光直接进入眼球。此外,电脑与环境中的光线对比不宜太大,这样眼睛才不易疲劳。
9. 办公桌椅管理制度细则内容
一、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2.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等。
3.按要求穿工作服上班,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4.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5.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6.出入会议室或上级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7.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8.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9.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10.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三、工作规范
1.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 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厕所等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
8.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9.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10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11. 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12 .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3.空调: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下午下班后须关闭空调。
14.水: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后勤部;任何人都具有在发现设施受损后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5.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中午下班后至少要做到关闭显示器,最后走的人需要将办公室总闸关掉。会议室使用以后要及时关灯、关空调、下班后关饮水机。
四、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1.会议室: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烟灰缸倒掉,并将椅子推进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2.节约用纸:使用打印机、复印机时,需事先设置好打印格式,检查好打印区域,避免错打和重打,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要整齐存放,可再次打印、复印使用。
3.休息区: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各类物品等。
4.卫生间: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5.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6.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 、无污渍灰尘。
7.资料: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8.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9.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不得随意泄露。
10.办公钥匙:由各部门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11.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逗留,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12.门窗:下班后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0. 桌凳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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